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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以為我是不看好你,你同我置氣。
但我哪裡是不看好你啊,隻是刀劍無眼……我憂心。
但你可知,在我這裡,除了靠近危險,任何事,都是“你可以,别人不行”
。
你可知,那次在生還谷,我無力相救的那種感覺真是讓我駭到了極緻。
本來,我以為我能好好地保護住我的阿楚。
可惜,不是。
那時,我終究還是無能為力。
你跪在血污之中,你氣極,你說,柳青羨,你快走啊!
可是,阿楚。
有你在的地方我怎麼會走呢,怎麼可能會走。
舍不得走,不想走,根本不可能會走。
假如有一天,柳青羨會離開容楚,一定是在這樣的情況下——身邊危險重重,柳青羨護不住容楚了,他隻能讓容楚一個人離開才能安全之時,他一定會毫不猶豫地讓容楚離開。
我怕,我這輩子最怕的就是動亂與殺戮。
若留我一人,我會更怕……可是——“阿楚,你走了,我就不怕了。”
你安全了,我就不怕了。
人固有一死,我可以死,怎樣死都好。
可是你不能,你不能讓我看着你受苦,更不必說死在我面前。
……面前的人陷入沉思太久了,以至於忘了給自己餵食,柳青羨不滿地伸出手在容楚面前晃了晃。
容楚終於回神。
她目光轉動,看向蹲在自己面前的柳青羨,忍不住微微一笑,擡頭摸了摸他的鬓發,“怎麼了?”
自從從生還谷回來以後,柳青羨便失去了所有記憶。
隻能以一隻妖獸的習性生活。
但奇怪的是,他對任何人都抱有警惕。
但對容楚,他不但不怕還喜歡親近。
容楚為了更方便照顧柳青羨,同陛下請了旨,同柳青羨成了婚。
可惜,柳青羨不會說話,也聽不懂話。
更不必說寫字等其他的事。
他隻會喫飯,睡覺,曬太陽。
和……偶爾呆呆地看着容楚。
成婚兩載,容楚也沒看出柳青羨如今像什麼動物,隻是單純地眷戀如今的生活。
國泰民安,良人相伴不相離,走到青山為雪白頭……原來,除了這些簡單的美好,真的可以不需要私願這種東西。
……成婚金絲雀其一鳳啟二百五十八年,鳳鸢國常安城發生了一件命案。
東街的花巷走了水,燒死了一名歌姬。
本來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,是不足為眾人津津樂道的。
不過,這次的事卻在常安城掀起了軒然大波。
原因有三,其一,這死的歌姬乃是當紅歌姬之一,名為紅袖。
其二,這件事居然與當朝名門之後陳氏一脈陳家的獨子陳熠有關。
其三,當今陛下竟然親手審理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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